星期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7/12/2014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早上

 

小猪之家 – Step 1 – 看屋子之Tulin Apartment

结婚了,老公和小猪就有看屋子的计划. 自从上次买不成的屋子事件后。 有一段时期心情很低落。 但是想到如果不去看房子,以后就更加难买了,屋价很高啊,负担不来。 刚好就在网上 Mudah.Com 看到附近有人出售公寓。 我们就去看屋子了。

 

原来超级靠近我上班的地方啦。 而且环境也不错, 一座公寓是13层, 一层有11 家。

而小猪刚好看到的屋子是第四层,最旁边一间 (coner lot)。 隔壁就是紧急楼梯口。 也很靠近Lift,

 

房屋 :Tulin Aprtment

方尺 : 820ft2

地契 : 永久地契 (Free Hold)

停车位 :一个

 

看了屋子就回家和家人商量先。

 

 IMG_1181

IMG_1184


IMG_1248

 IMG_1180

IMG_5246

IMG_5247 

 

 

星期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2/12/2014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带老母 Darling 再看多一次那间房屋。如果老母 Darling 也说不错,我们就确定下 3% 订金。 结果就是老母 Darling 也赞成啦。 环境不错,现在屋子难找,如果价钱可以负担,也何尝不是好事的。

 

Viva House Realty 的 Agen, 目前的屋主谈好屋价。 马币三百钱成交。 Agen的 Commission 是马币五千。 就这样我们给个 3% 的订金。 (RM 9150.00) 随后就是立刻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。

 

 

星期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0/12/2014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晚上

 

小猪之家 – Step 2 – 签 Bank Offer Letter

 

真的是千辛万苦才跟银行签贷款合约。 而且还是在 2014 年的最后两天签 Bank Offer Letter。 因为一到 01/01/2015, 贷款的利息就会变动。

由以前的 BRL 算法, 变去 BR 算法。 那么每家银行的利息会有少许不一样。 所以依照政府的BRL 算法比较稳定。

 

怎么小猪说《千辛万苦》才签得到 bank offer letter 呢? 

 

(分享经验的时候)

 

原因是这样的 : 话说上几个月(七月)小猪要买马币二百千的屋子, 可是因为那屋子是属于《土族》导致不能卖出去。而小猪又和银行签了一份180千的贷款合约, 但还没去律师楼签房屋买卖合约。 所以就终止了所有事项。

 

 

随后 Agen 就退回订金给我们,签退还合约等等。 而我也有写信去银行交代为什么要 Cancel,买不成等等原因,以保障自己。 可是那家银行的办理手续 Cancellation of Housing Loan 没有帮我 Update / 跟进给国家银行总部。

 

导致我要再申请目前 Tulin Apartment 马币 300千的房屋贷款时。

国家银行的 Record 显示我已经有2 间房屋, 如果现在再购买就是第三间房屋,那么只可以批我70 % 的贷款 (马币210千)。 我的天啊, 我和老公哪里有那么多现金出头期钱呢?(头期算法 :马币300千 x 30% = 马币90 千)

 

明明之前那间屋子已经取消了的也。 时间紧迫,没办法只好立刻找回之前的 Agen, Banker 帮忙。 幸好最后 Banker 帮我写一封信给律师楼证明我没有买到那间屋子。 我就把那封信传上给银行好证明我的清白。 最后银行批准我的贷款是90 %。 而我也只需出 马币 30千作为头期, 而不是马币 90千。

 

那整个星期我简直吓出冷汗, 因为拿不出马币90千作为头期的话, 我就属于毁约, 连订金都没得拿回。

(注明 :如果是银行不批准贷款,才可以拿回订金; 相反银行批了,你又没钱买,就属于毁约)

 

 

 

星期五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6/01/2015           下午

 

小猪之家 – Step 3 – 签 S&P 买卖合约

 

经过了重重难关, 小猪终于可以去律师楼签 S&P买卖合约了啦。

开张支票付剩余的 7% 头期给律师楼,签完相关文件。

 

然后在 13/02/2015 就约了代表银行的律师楼哪里签房屋贷款合约。

就需要等律师帮我办理手续了。 如果快就3个月拿到钥匙, 慢的话要6个月的时间。

 

我们的房屋, 等待你啊。

 

 

Write By :

Pig Pig

25/04/2015  1.18pm

 

 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猪女皇爱吃爱玩爱旅游 的頭像
猪女皇

猪女皇爱吃爱玩爱旅游

猪女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 179 )